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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先生是广西人,2025年2月6日入职江苏宿迁众拾公司,从事刹车片制作工作,日结工资240元。3月29日晚上21时,刚上完夜班的吴先生在下班途中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。吴先生说:“医院说我枕骨骨折、蛛网膜下腔出血,很凶险,本来需要开颅手术,后来因为出血量未达标准,就保守治疗了。”他告诉信号新闻,到医院不久,因为涉及到交费问题, 就通知了单位,“当时公司态度很好,让我好好养伤,还说会告诉保险进行理赔。”吴先生说,公司每月都会从他们的工资中扣缴一笔保险费,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保险,但公司的回复还是让他放下心来。
发现问题后,吴先生第一时间将保单发给保险业务员和领导刘先生。信号新闻在他与保险业务员的聊天记录截图里看到了如下回复:“首先你的那个怎么拉出来的,我是不清楚的”……在两日之后,保险业务员开始拒收吴先生的消息。众拾公司刘先生此时表示,如果吴先生一定要反悔,可以将此前的钱退回公司 ,再去申请16万余元的赔偿。值得注意的是,刘先生之前收到的是6万元,他需要退回6.62万元。多出的钱,包含1200元鉴定费和一份5000元所谓“资金占用费”。
“既然已经签订过协议,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。”众拾公司的代理周律师表示,在签订第一份6万元协议时,公司和员工双方对保险的细节都不明确。周律师还表示,“不认为公司负责人存在隐瞒员工保险详情的情况,公司已经准备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。”对于“作为投保方为何不清楚员工投保情况”的追问,周律师未正面回应,仅强调“第二份协议是吴先生已经知情并亲笔签下的,既然签订了第二次协议,就不应再追究第一次协议中的情况。拿到钱后又反悔,是明显的违约行为。”